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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部分关于增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

2022-01-18

十部分关于增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

工信部联政法〔2021〕215号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妄想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、生长刷新、科技、人力资源社会包管、生态情形、交通运输、商务、市场羁系主管部分,人民银行上海总部、各分行、营业治理部、各省会(首府)都会中心支行、各副省级都会中心支行,海关总署广东分署、各直属海关,各有关单位: 


推动制造业有序转移,是优化生产力空间结构、推动区域协调生长、拓展制造业生长新空间的主要途径,是坚持工业链供应链稳固、维护我国工业系统完整性、加速构建新生长名堂的迫切需要 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议安排,增进制造业有序转移,提出以下意见 。


工业和信息化部

国家生长和刷新委员会

科学手艺部

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部

生态情形部

交通运输部

商务部

中国人民银行

海关总署

国家市场监视治理总局

2021年12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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